經營管理與經營管理高級人才簽證
申請條件
在日本從事貿易或是其他事業的經營,或是相關管理活動所取得的經營管理簽證。視個人條件可取得1年到5年的簽證
審查基準
公司註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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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從事貿易或是其他事業的經營,或是相關管理活動所取得的經營管理簽證。視個人條件可取得1年到5年的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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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規模需求:須至少在日本投資日幣500 萬元以上,可獨資設立、合夥入股或頂讓承接一個事業取得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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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成立資金不足500萬,需再雇用2名以上的全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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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可行的商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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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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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管理高級人才簽證需另外滿足評分標準,70分為合格
案件審查
須通過指定單位法務省及入國管理局等單位審查
隨行家屬
- 配偶:可包括在內一併申請,取得在留卡及資格外活動許可書後,可在日本就業(一星期允許工作少於28小時)
- 孩子:20歲以下子女可併案申請,如小孩在讀並經濟上依賴父母可放寬至22歲(需個案討論),拿到簽證後允許在當地公立或私立的學校就學
- 父母如需併案申請,需滿足以下條件:
- 經營管理簽證:主申請人需是獨生子女,父母年齡在70歲以上
- 經營管理高級人才簽證:主申請人需有7歲以下子女,除了指定年收入,主申請人+配偶需額外加800萬年收入
項目優勢
- 進出居住自由:
- 不需固定長期住在日本
- 可選擇日本的任何一個城市居住
- 子女就學優勢:
- 小學至中學免學費
- 大學學費較外國留學生低
- 不受外國留學生報考名額限制
- 享受醫療福利:
- 加入健保後看病只需負擔醫療費30%
- 生小孩可領取多項生產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