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民將收到一張有效期為5年的永久居民卡,該證件常被稱為「楓葉卡」,到期後可自願向移民部申請換卡,移民部在接到申請後會在考慮是否滿足居住條件以後決定是否換發,永久居民5年期間在加拿大居住時間達到3年後,可以申請歸化成為加拿大公民。
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人不是加拿大公民,但是可在加拿大無限期停留、生活與工作。
永久居民的主要權利
- 可以擔保配偶、子女、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加拿大。註. 父母及祖父母類別目前採邀請制,可考慮超級簽證(Super Visa)
- 可以在加拿大的任何省份或領地居住、學習和工作。
- 可以在大多數行業工作(少數涉及國家高度安全機密的政府崗位除外),不需要額外申請工作簽證。
- 享有全民醫保、兒童補助、社會津貼等社會福利。
- 公立中小學(K-12)可免費就讀;就讀加拿大大專院校時,享有本地生學費待遇(遠低於國際留學生)。
- 受《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保護,享有與大多數公民同等的法律地位和人身安全保障。
若已在加拿大累計住滿 3年(1,095天),並滿足相關要求,即可申請加拿大國籍。
維持身分條件
- 過去5年內,累計在加拿大居住至少730天(2年)
- 如果申請人和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同住伴侶或父母一同居住在加拿大海外,那些海外居住時間也可以被計算之內
- 如果申請人受 加拿大企業/組織 或者 加拿大聯邦政府或省政府 外派工作,則此海外工作的時間也可以被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