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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AMA QUALIFIED INVESTOR VISA
巴拿馬合格投資者簽證
巴拿馬永久居留規定(第 722 號法令)於 2020 年 10 月15日公布《合格投資者簽證》,旨在活絡當地經濟而推出的永久居留方案。投資者可透過投資方式獲得永久居留權,包括30萬美金房地產、75萬美元定存或50萬美元證券。法案首次延長至2022年10月15日,後又根據2022年10月13日第109號行政法令再延至2024年10月13日。在此期間,房產投資門檻自50萬美元降至30萬美元。2024年10月15日起,根據第193號行政法令規定,房產投資金額正式調整為30萬美元。
申請資格
主申請人年滿18歲
無犯罪紀錄且無重大疾病
持有足額資產滿足其投資條件
附屬申請人
配偶
18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18~25歲未婚、在學子女
主申請人的父母
投資項目
◆ 購買房產
購買至少30萬元以上巴拿馬房地產
需全額支付房款
維持投資期限至少5年
其投資類別包括成屋及預售屋
◆ 銀行定存
投資金額至少75萬於巴拿馬當地銀行
維持至少5年
維持永居
每2年入境巴拿馬一次,需停留至少1日
如無法準時入境,可向政府敘明事由
連續超過6年未入境,永久有可能會被取消
維持投資至少5年,並完成每年一次永久資格確認
公民申請
最快5年後可申請入籍,沒有法定移民監時間
18歲以上申請人可獨立申請入籍
需有巴拿馬關聯性
通過西語入籍考試
少數個案會進行面試
注意事項
房產可做出租或自住,投資房產期間可轉換物件,須滿足至少5年投資年限。
可持有不只一套房產以滿足投資條件。
巴拿馬取得簽證身分途徑多元,僅提供目前較受歡迎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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