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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永久居留規定(第 722 號法令)於 2020 年 10 月15日公布《合格投資者簽證》,旨在活絡當地經濟而推出的永久居留方案。投資者可透過投資方式獲得永久居留權,包括30萬美金房地產、75萬美元定存或50萬美元證券。法案首次延長至2022年10月15日,後又根據2022年10月13日第109號行政法令再延至2024年10月13日。在此期間,房產投資門檻降至30萬美元,但於2024年10月13日後將恢復至50萬美元。
 

申請資格

◇ 主申請人年滿18歲
◇ 無犯罪紀錄且無重大疾病
◇ 持有足額資產滿足其投資條件
 

附屬申請人

◇ 配偶
◇ 18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 18~25歲未婚、在學子女
◇ 主申請人的父母

購買房產

購買至少30萬元以上巴拿馬房地產
◇ 需全額支付房款
◇ 維持投資期限至少5年
◇ 其投資類別包括成屋及預售屋

 

銀行定存

投資金額至少75萬於巴拿馬當地銀行
◇ 維持至少5年

維持永居

◇ 每2年入境巴拿馬一次,需停留至少1日。
◇ 如無法準時入境,可向政府敘明事由。
◇ 連續超過6年未入境,永久有可能會被取消。
◇ 維持投資至少5年,並完成每年一次永久資格確認。

 

公民申請

◇ 最快5年後可申請入籍,沒有法定移民監時間
◇ 18歲以上申請人可獨立申請入籍
◇ 需有巴拿馬關聯性
◇ 通過西語入籍考試
◇ 少數個案會進行面試

注意事項

◇ 房產可做出租或自住,投資房產期間可轉換物件,須滿足至少5年投資年限。
◇ 可持有不只一套房產以滿足投資條件。
◇ 巴拿馬取得簽證身分途徑多元,僅提供目前較受歡迎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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