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簽證,是給與美國有雙邊投資或貿易條約的國家之公民來美投資或進行貿易活動的非移民簽證。
此種簽證有一些其它簽證沒有的獨特的優惠。比如,雖然E簽證的首次有效期是兩年,但是只要申請人證明他將來一定回國,他就可以無限期的申請延期。這就比L簽證的七年限制優越。
另外,E簽證的全部手續可以在申請人所在地的美國領事館辦理,不需要在美國國內向移民局提出。申請人把I-129E表遞交美領館,美領館全權處理,這樣提出的申請可以很快就有結果。
E簽證的一些特點 E簽證可以用來進行美國與和美國有貿易或投資條約的國家之間的貿易與投資活動;E簽證適用於各種投資與貿易方式。從大型的跨國公司到個人都可以用E簽證;E簽證可以給公司的股東,管理人員或公司普通員工申請。
申請人的國家必須和美國有貿易(E-1)或投資(E-2)的雙邊條約。
貿易或投資公司的51%股權必須由與美國有條約的國家的公民掌握。
申請E簽證來美的人士必須是與美國有條約的國家的公民。
申請案件要符合以上的要求,如果有一不符就不會獲得E簽證。
中國大陸和美國沒有條約,所以中國大陸的公民沒有資格申請E簽證。
台灣和美國有條約,所以台灣的公民可以申請E簽證。
1. 申請人可以來美作主管級的工作。
2. 申請人是普通員工,但是因為有特殊技能需要來美幫助公司順利運轉。申請人如果詳細的考慮以上的問題,在提出E1簽證申請時,批准的機會是很高的。
E2簽證是給予和美國有投資條約的國家之公民來美國進行非永久性的投資活動。E2簽證的基本要求和E1大致相同。
也就是申請人的國家和美國必須有有效的雙邊投資條約。
如果是法人來美投資,法人的50%的股權必須被條約國公民掌握。
除此之外,申請人還要注意以下四個方面:
E2簽證專門針對與美國設有投資協議的國家的公民,例如台灣、新加坡等。只要投資者所在國與美國之間存在投資協議,那麼該國投資者就可以直接來美投資,不要求其必須在母國已經開展經營活動,也不需要經過母公司股東會同意。
由於E2簽證對投資者國籍有限制,目前尚未開放中國籍人士申請,因此相對L簽證而言,申請E2簽證的人數就少很多,台灣投資者申請E2簽證獲得批准的時間和機率相對也要高很多,這是台灣投資者申請E2 簽證一個很大的優勢。
E2簽證對於投資額而言同樣沒有限制,並且也不要求外國投資者必須已經在國外設立了公司或開展業務,同時在美國投資企業的話,即使該企業尚未成立,但在申請簽證以前該企業的籌備工作已經取得了重要進展就可以申請簽證了。這也是E2簽證的優勢之所在。
另外,E2簽證申請速度較L1簽證快速許多,主要是因為申請案不是遞送至美國移民局核准,而是直接送件美國在台協會AIT審閱並核准。
再者,E2簽證不要求外國投資者提供母國公司的財報或銀行報表,經移民律師審閱送件直到赴美國在台協會AIT取得E2簽證的時間,最快為14~20天時間。
再者,E2簽證的延期沒有限制,而L簽證期間最多不超過七年。只要您在美國的業務繼續進行,那麼您的E2簽證就可以一直延期幾十年直至您的業務結束。
同時E2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與簽證持有人一起申請,其配偶可以在美國合法工作,子女可享受公立中小學的免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