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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4宗教人士|Religious worker
EB4宗教人士|Religious worker
2025.10.26
#綠卡
美國移民的管道大致可分為三大主要管道:第一類是親屬移民,第二類是職業移民,第三類是非移民簽證,其中部分簽證有機會轉移民簽證。還有俗稱的樂透移民。
宗教人士移民是職業移民第四類優先EB4中的一種,又稱特殊移民簽證類別。
宗教人士包括全職牧師、神父以及一些宗教領域的神職人員都可以申請EB4移民。
EB4宗教人士移民是基於潛在工作機會的一類職業移民,雖然外籍人士可以自己申請EB4宗教人士移民,但大多數都是由潛在雇主替外籍人士進行申請。
在遞交I-360表格之前以及期間,外籍宗教人士無需在美國為潛在雇主工作,無須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
EB4(R)簽證持有者可以永久在美國為其教派或者其教派的非營利附屬組織工作。
申請人必須擁有2年在該教派工作的經驗,該教派須與潛在雇主所屬教派為同一教派,但是這2年工作經驗無需從該潛在雇主處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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