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除本國護照以外的護照,都可泛稱為第二國護照(2nd Passport)。
依其申辦的過程可分為
兩階段式
如: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澳洲、新加坡等,必須先取得永久居留權,再經由居住在當地半年至數年不等的時間,方能取得公民身分及護照。
一貫式
如:貝里斯、格瑞那達、諾魯、西非等,需對當地國有經濟貢獻,就可提出您的移民入籍申請,國家核准後,取得護照。
此種取得方式的護照,通常當地國規定海外收入免稅,允許雙重國籍。因此,國際上有許多人士利用海外收入免稅的第二國護照,成立境外公司,來從事國際貿易及海外投資,作為規避風險及節稅的工具,所以國際人士稱呼有此功能的護照為控股護照(HOLDING PAS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