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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沒有遺產稅

每位加拿大居民過世的時候,都有一張「死亡稅單」。這張稅單是居民人生中的最後一張稅單,也是面額最高的一張稅單。

加拿大稅法有一條規定,死亡時資產等同出售(Deemed Dispositions upon Death)。意思就是人過世之後,名下的所有資產,包括房子、金融資產、RRSP退休儲蓄都需要清算,增值部分需要申報交稅。

一個人過世時,除了聯名帳戶和某些特定帳戶(如RRSP退休儲蓄)允許轉移給伴侶,其他的大部分資產、投資都要按市場價計算「資產增值」(Capital Gain)。而加拿大各省的費率是不一樣的,其中卑詩省屬於高費率的省。

資產增值中的一半都算這個人當年(死亡的那一年)的收入,所以當年收入會非常高,稅務帳單的數額往往驚人。而必須要完成遺產清稅,繼承人才能夠合法的繼承財產。如果繳不出稅款,稅務局會強制拍賣房產(往往低於市價),用以抵稅款。繳清稅款之後,繼承人才能合法地繼承遺產。事前可以如何規劃呢?

 

立好遺囑

如果沒有立下遺囑,政府的遺囑認證部門將會啟動法律程序,認定合法執行人、委託財務部門清點資產等全部都是要收費的,而且價格很高

 

聘雇一位專業律師

如果資產組成比較複雜,涉及公司、股權等等,找一個律師負責比較穩妥

 

「死亡稅單」減免情況

配偶之間的資產交接。如果兩夫妻的房子是聯名購買的,其中一個人過世,另外一個人會自動接收房產。這個過程不需要遺產認證,也不需要交稅。但是,如果另一個人也走了,資產由子女接手,就得計算增值稅

 

自住房免稅

如果名下只有一棟房子,增值是免稅的,未來作為遺產傳給兒女也不用繳稅。任何家庭在任何一年僅能將一套房產指定為自住房,不是說只要沒出租的房子都算自住。

和子女共同持有房屋,也能避免高額遺產稅。孩子也能加入「共同擁有業權(Joint Tenancy)」,前提是孩子也住在這棟房子裡。

父母提前寫下遺囑,屆時轉移給孩子就能省下一大筆錢。但是,孩子共同擁有房屋代表名下已擁有物業,他以後成家想買房就不能享有「首次購屋優惠」。

而且在把孩子的名字加進房子裡的時候,也要繳納資本增值稅。舉例說明:如果目前的房產是在您一個人名下,現在想把兒子的名字也加上去,和他聯名擁有這個物業。在稅務局看來,您是把物業的50%以市場價值處置掉了,這一部分要計算增值。增值部分的一半,要計入您過戶那年的收入上稅。當然,如果這個物業是你的主要住宅,就不會存在這個問題。

事前的規劃很重要,建議在購屋之前就先提早諮詢專業的加拿大稅務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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