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亞立法機構要求兒童必須參加兩年的學前教育,保加利亞的學校教育在技術上是義務性的,從5歲到16歲。
教育經費根據一九九○年資料,各學校的學生數約為:學前教育三十萬餘人,小學與中學等合計有百萬餘人,高等教育部分則約有獨立學院三萬二千人,大學(含函授學生)約有十五萬餘。
教育行政方面,中央設有教育部,負責各項教育事務,控制中、小學及幼稚園的教育活動以符合國家標準。地方政府則根據法令完成教育事務,如學校建設與維修項目。
新憲法於一九九一年公布,同年十一月通過新的教育法「學校教育及學術自治法」,完成新的教育制度。七至十六歲為義務教育。
地方政府補助幼稚園
三至六歲的兒童可進入由地方政府部分補助的幼稚園。
小學
一般兒童於六歲進入小學,若無法使用保加利亞語,可先進入一年的預備學校,再於七歲入學。小學修業年限四年,並設有特殊教育,為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的特殊兒童服務。
中等教育學校
十歲入學,修業年限亦為四年。
從中學畢業後,即可進入普通教育學校或技術學院,也可進入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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