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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

家庭團聚移民(Family Class)
加拿大居民及公民可為家庭成員如配偶、未婚夫妻、父母及二十二歲以下的受供養子女移民加拿大。

 

難民移民(Refugee)
受戰爭威脅或政治迫害者可申請。

 

快速移民(Express Entry)
做為聯邦技術移民(FSWP)、技工移民(FSTP) 及加拿大經驗移民(CEC) 等經濟類移民甄選辦法。線上遞交申請案,移民局再從「人才庫Express Entry Pool」中選出高分的申請人,並寄送「邀請函ITA」,60 天內完成移民申請程序,最快半年內就能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評分條件有年齡、學歷、語言能力、工作經驗、雇傭安排、省提名,總分為1200 分。 加拿大各省可透過該系統選出省提名計畫的候選人,雇主們也可從「人才庫Express
Entry Pool」中挑選適合人才,發出聘書。獲得省提名或雇主聘書,最多可加600 分。
未獲得省提名或雇主聘書,送件 30 天之內到聯邦政府的 Job Bank 完成登記。
 

商業移民(投資、企業家、自雇)

投資移民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s)
可申請管道包括:聯邦風險投資、魁北克投資、省商業提名(PNP)。

◆ 所有已送件加拿大聯邦移民局尚未結案待審的聯邦投資與聯邦企業家案件已於2014/06/19終止審理並且退件。
◆ 目前加拿大移民局暫時停止受理聯 邦企業家移民的申請,開放申請日期會再另行公布。

聯邦風險投資 (IIVC)

1. 投資:加幣 200 萬元於風險投資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為期 15 年。(政府不提供擔保)
2. 資產:加幣 1000 萬 (第三方證明來源合法)。
3. 語言:英語 CLB5 級以上 (IELTS 聽 5 說 5 讀 4 寫 5)、法語 NCLC5 級以上。
4. 經驗:獲得證實的商業或投資經驗。
5. 教育程度:加拿大大專/專科一年以上(或同等學歷經學歷認證)
*如果能證明資產達加幣 5000 萬元以上,則可免除學歷認證。

魁北克投資 (QIIP)
通過本人或/與配偶合法取得個人資産淨值最少加幣200 萬元。(主申請人必須詳細證明資金來源;申請前6個月內的贈與資產不可計入。
)

1. 提出移民申請前 5 年內至少有 2 年在合法之農、工、商企業,或政府部門 或機構,或國際組織內擁有財務及人事或物資的管理經驗;若為專業領域 的申請人,除了證明財務管理權,必須證明至少管理兩名全職員工。
2. 與魁北克政府所認可之金融仲介機構簽署加幣120 萬元之投資合約,投資年 限為 5 年,或者選擇魁北克政府所認可之金融仲介機構貸款進行投資。

省商業提名 (PNP)
須要投資於當地企業。

1. 須有合格經商或管理經驗;職權範圍包括財務及人事或業務的管理。
2. 須有基本財力要求。
3. 須有意願居住在當地。
4. 需要先獲省政府提名甄選,才可以送件移民申請。

魁北克企業家移民 (Entrepreneur)

通過本人或/與配偶合法取得個人資産淨值最少加幣30 萬元。

1. 申請者必須經營管理一家獲利合格的事業,並控制該事業 25%以上之股權。5 年内擁有2 年合格管理經驗職權範圍包括財務、人事或主管業務的管理。
*獲利:指公司淨資產大於公司資本額,且公司近 5 年淨利總合是正的。
2. 移民通過報到3 年內,至少有1 年在加拿大創立、購買或投資一個事業,最少投資加幣10 萬元並佔股25%以上,且參與事業的經營與管理,另須僱用至少一名加拿大居民;有條件的移民簽證,若無法解除條件,全家移民簽證將被取消。

自僱移民 (Self-Employed)
有意願有能力在加拿大為自己創造工作機會,並在文化藝術、運動作出實質貢獻或經營農場等經濟活動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