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簽證是簽發給受美國公司雇用、有特殊才能或專業的外國人的工作簽證,該簽證受配額限制。H1B簽證的簽發對雇主的行業或申請人的專業範圍沒有太多限制。任何雇主,無論從事工業生產、農業管理、科學研究還是文化事業,均可按規定雇用符合要求的外國人。而申請人則要求必須具備特殊才能或專業知識而且申請的工作與其背景相符才能受雇。申請人必須具備學士以上的學位,或者相當於學土學位的實際工作經驗。
申請H-1B簽證,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美國並不承認全世界每個國家的大學或學院所頒發的文憑同美國同級大學或學院的文憑具有同等的水準。因此,需要對申請人進行文憑評估。一般來講,除世界名牌大學被統一認可外,歐洲發達工業國家的文憑容易獲得同級認可,其他國家則會按個案處理。如果移民局對某一文憑不熟悉或不認可,則會要求申請人進行文憑評估,尤其是在當文憑對申請案有決定因素時,如果申請入畢業於知名大學或其居住地公認的一流大學,或者有足夠的工作經歷背景,其申請一般不會受學歷資格的影響,但如果申請人畢業于普通的學院或者是通過進修獲得文憑,或者是申請人無法把握自己的學業水平在美國可以獲得什麼程度的接受,則需要在提出對文憑進行評估。
美國有很多專門從事文憑評估的獨立機構。申請人只要提交自己有關文憑的證件或文件,即可獲得文憑評估證明,如果證明的結果對申請人有利,則可在申請時附上評估證明。如果評估結果對自己不太有利,申請人則可考慮在申請中不包括評估證明,等移民局要求時再行提交,如果申請人的學歷資格不十分有力,同時又沒有足夠的工作經歷背景,建議選擇其他類型的簽證。
如果申請人及其雇主均符合要求,即可考慮提出H-1B簽證申請。如果申請人在其居住國家,則應由雇主先向移民局提出陳情申請,獲准後,再由申請人持移民局批准件和個人檔案向其居住地的美國使領館申請簽證。申請人如果已持其他非移民簽證進入美國,則可同時向移民局提出雇用及轉換身份申請。但申請人如果持C類過境簽證、D類航務人員簽證、某些J類交換訪問者簽證、K類未婚夫(妻)簽證以及S類證人簽證則不可以在境內轉換身份。此外,雇主在提出雇用申請以前,須向勞工部申報"勞工情況申請表",由勞工部核准後方具備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親自赴使領館申請,而且其文件和面談均應使領事感到滿意,否則簽證申請有可能被拒絕,申請人無法進入美國,以前的努力均前功盡棄。如果申請人及雇主的背景非常有力,則以選擇在境外簽證為好。
雇主向移民局申請需以下文件:
全套申請文件一式兩份,寄往雇主公司所屬地區的移民服務中心。移民局在受理過程中如果要求補充資料,雇主則應按要求補齊資料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寄回同一移民局。提交給移民局的申請文件如果有非英文的文件,須翻譯成英文。
申請人在美國使領館申請需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