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 是簽給跨國企業的經理主管人員以及對公司運作、公司產品及其在國際市場有特殊知識的人員的非移民簽證,一般而言,L-1 簽證每次有效為一年至三年,簽證期滿可申請延期,延期時公司必須有營業額或至少有可接受之延期理由。持有L-1簽證一年後,L-1持有人可以申請移民簽證。申請L-1者所需具備條件如下:
一般來說 L-1 的申請時間約需一個半至兩個月的時間,如果申請人在美國,可以回本國領事館簽證或赴美邊境國美國領事館簽證。人在國外的話,核准後移民局會直接通知國外領事館,之後由領事館安排面談。